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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有望体验网购“冷静期”
上海网站建设 | 上海网站设计 时间:2011-04
商报讯(记者吴文治)昨日,在2011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高峰论坛上,商务部正式发布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
不过,专家建议,冷静期的设置不仅考虑消费者的权益也要考虑电子商务的供应链特性
商务部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解释,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购物后有一段时间思考、犹豫期,若认为下单太冲动了可以无理由退货
这样可以减少冲动性购物的几率,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同时树立平台经营者的品牌形象
需要指出的是,《规范》提出的这项制度是推荐性的,并非强制要求
相关平台经营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设立冷静期,根据商品的特性不同,这一制度并不适用于冷鲜产品、食品、化妆品、药品等商品
不过,电子商务专家赵廷超认为,冷静期最好设在下单之前,网站可以用多种方式在下单前反复提醒消费者是否真要购买
一旦下单,就意味着双方已经形成了交易行为
消费者如果下单后要“冷静”一段时间,商家的拣货、配货、发货等程序都不得不暂停等待,会给商家的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目前,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仅有淘宝、拍拍等单纯的第三方平台企业,京东商城、当当网、麦考林等大型B2C也已开放平台,吸引商家入驻
“B2C企业搭建的第三方平台已有自身的诚信度,有自己产品的企业可以快速打开网上销售渠道
”凡客诚品旗下V+平台总裁钟恺欣指出
此外,为保证大额网购交易安全,《规范》还鼓励标的金额高于5万元的网上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应提示交易双方使用电子签名
不过,据记者了解,高于5万元的大笔交易一般出现在钻石销售网站和主营奢侈品的网上商城,但很少有交易平台要求交易双方使用电子签名
同时,《规范》还鼓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卖家保证金”服务,保证金将用于消费者的交易损失赔付
在货物退换方面,《规范》明确,对于违反商品售后服务和退换货制度规定的站内经营者,平台经营者应当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可依照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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